上世纪70 年代的纽约城在马丁的电影里显现出脏乱中的疲态,黑人被称作black的有,被称为niggar的也不少;不满18岁的稚嫩姑娘,穿着热裤系着遮羞的两根吊带在街角在巴士站主动和陌生的男子搭讪,然后姑娘躲开,皮条客迎上,谈好价钱,直奔主题;毒贩,枪手,强盗轮次在午夜出没,恶作剧,杀人越货,宣泄不满,躁动的社会隐藏着看不见的复仇社会的情绪。而电影《出租车司机》的主演,我很欣赏的美国男演员罗伯特德尼罗,也就是剧中的Travis,正是因为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找不到希望的出口,因而选择了刺杀竞选总统来让自己感觉到生活存在的意义。
因为看过很多电影,所以如果电影人物在心理上的变化不符合逻辑,那么立即就会给这部电影贴上编剧失误的标签,所以细心的去循迹Travis心理的变化成为看《出租车司机》一项重大的乐趣。
电影开场,Travis失眠,因而选择了出租车司机这个夜间游走的职业,从而使他有机会看清楚夜晚中的纽约街头,夜晚中人们的千姿百态,故事在这里进入叙述。夜里的Travis工作起来总是精神奕奕,不会算错帐,也不会打瞌睡,他开着cab走遍这个城市的每一條街道,尽管同行们说某区某街发生了黑人抢劫事件,Travls依旧未曾感到担心和恐惧,也许正如旁白所说,他的生活是孤独的。他孤独行走在城市的边缘,于是,无论在哪里,只不过但是一副躯体罢了。有点麻木,色情电影也让他麻木,与电影院的女招待调情也让人感觉不到cunning,他一成不变----夜晚开计程车打发无聊的时光,可白天还依旧失眠。在这样的日子里,他目睹皮条客和雏妓的争斗,他目睹偷情女人的丈夫发誓要枪杀姘夫的愤怒,他亲见自己的出租车同事们在餐馆意淫乘客的满怀大笑,他亲历被黑人扔鸡蛋打碎玻璃的突然袭击,他也在他的出租车上看到被人崇拜的总统候选人,然而,生活就像一出戏,全是他人的表演,没有他的身影。于是终于有一天,他在日记里写到,他要特别的一天。
他去追求美丽漂亮的为总统竞选办公室工作的Bessie,Bessie有一股高傲的气质,却也被这个愣头青刚开始的勇敢所吸引,禁不住答应和travis一起看电影。可怜的travis,对于电影的美没有任何的理解,他带bessie去了平常消遣的色情影院,而这对bessie来说,则是莫大的耻辱。travis不知道为什么bessie试着distant他,他感到异常的孤独,求爱失败让travis的内心开始彻头彻尾的不信,人,社会也是。他对bessie的恨转移到bessie崇拜的总统候选人身上,于是他在心里下定决心准备干一项大的事业,刺杀总统。
电影的后段,围绕着刺杀总统的准备展开,健身,训练反应速度,考察案发地点,似乎travis已经做好了全面的准备,我们也都满心期待可能刺杀会成功。next,travis成为了media figure,但却会是prisoner或是dead person。然而,刺杀失败,似乎结局开始朝另一面发展。马丁电影里的现实成分到这里全面终结,电影进入了被后来影评人称赞的,“暴力美学”片段。Iris和Travis有缘的短暂想见,突然唤醒了Travis的“洁癖”,travis说纽约城的夜晚needed to be clean。于是,他决定解救Iris,实现自己关于clean的理想。“暴力美学”的概念就是在这里发挥了作用。他使用暴力的手段试图完成另一不光彩的卖淫事件,然而马丁却在后来的章节中和科恩兄弟常用的手法如出一辙,用荒诞的手段作为travis暴力惩罚的结果,他被当人当作于黑帮作战解决未成年少女的英雄,而不是主动寻求报复社会的变态狂。鲜血印红了地毯,墙壁,狭窄的楼道,马丁用了臆想的客观镜头在高空回旋不停,警察来了,记者来了,一份表扬信飘然而至,travis成为了人们眼中的正义代表。也许,这种讽刺,已经超越了人物命运的荒谬性,而是将时代感和时代赋予事情的意义进行了置换作用,越是邪恶的思想,越是魔鬼的行为,在错误的时代环境下,会被解释成利用邪恶反邪恶的力量。纽约,城市的气息和脉搏顿然显得凌乱而又毫无章法。处在嬉皮文化下的纽约一片慵懒,连自由女神也看出无奈而又无辜的眼神。
电影里有两处很有意思,一是travis刺杀总统時,剪了個头莫西干比头,第二是拉皮条的印第安男人,哼着的小调是i want to go to Chinatown。。 。
这部电影两年前看过一遍,今天在中心书城和独立电影社的豆瓣们一起看了,感觉更加真切了,毕竟关于时代,隔离的文化时代,除了像穿珍珠一样一颗颗的系起,也确实别无他法了。

